声明人:张昌琴
以前我在高压下,所说、所写及签名的“保证书”,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因素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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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9/169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