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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丛富松 7.20后,从北京回来,被非法带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的一个警察问了我去北京上访的经过,并作了记录,最后让我在“经过”上按手印,我按了。要走的时候,有一个恶警要我在邪党公安部发表的“六禁止”上签字,我向邪恶妥协了。曾传了假经文,给同修、大法造成了损失。警察要我去分局一趟,我答应了。在分局里,几个恶警问我经文是哪来的,我就把来源说了。二零零六年年初,派出所把我骗去,它们要了我的指纹,还要了我的笔迹,我也配合了它们。郑重声明: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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