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兰芬
我自1999年七二零后,自己由于怕遭迫害,写了“不修炼”的保证,现在明白后深深痛悔。现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