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丽芬
我在1999年3月有幸得法。7.20以后,上了邪党的当,写了“不炼的保证”。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从新修炼,坚修到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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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