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乃江
我以前在被迫害中所说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所写的所谓“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等都作废。今后努力按师父安排的道路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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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