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广林
由于本人主意识不强,在找工作应聘时所写的“邪党组织关系”作废。我早已经退出这个邪党组织。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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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