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晶
九九年7.20以后,派出所找我询问炼功经过,我配合了邪恶,并按的手印,在此声明作废。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0/16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