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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岳松 我因为在单位从事办公室工作,经常为常人加入邪党出具所谓的“政审材料”。在99年7.20以后,各单位均要求对于该常人的政审材料上必须注明“未参加法轮功组织”。当时我虽未按要求注明,但由于正念不足,没真正的做到信师信法,还是写上“未参加各种非法组织”,被邪恶钻了空子,听从了旧势力的安排。在此,我郑重声明: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认旧势力的安排,以实际行动维护师父和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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