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粉玉
我曾在二零零一年期间邪悟,把大法书、大法光盘、师父法像、录音带等交给邪恶派出所,还挑使家人烧了大法图像,并代家人写邪悟书。严正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加倍弥补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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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1/169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