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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焕臣 在99年7月邪恶开始对大法迫害,在乡公社给我们办洗脑班,在那里非法扣了我十多天不让回家,被迫写了“悔过书”。回来后没有深挖根源,在家偷偷地学法、炼功。2001年10月我和妻子、孩子去北京,被邪恶送回本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邪恶和犯人加害于我。进去20多天每天只让睡3个来小时的觉,我动了人心,违心地说了不该说的、写了不该写的,还上了电视,又说出了同修。给大法抹了黑,给自己留下了污点。我悔恨不已,经过学法看材料和同修的帮助,真正的从内心认识到了以前对大法不坚信,其后果的严重性。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书”和在电视上所说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跟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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