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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香卓 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有按照师父教导,在99年7月22日当时有居委会书记到我家把师父法像和法轮图形摘走,我还把大法书交了一部分,把自己手抄本也烧了后,我还交出了师父的教功带子,还有小法轮图章。后单位办“洗脑班”我没有参加,可是叫写“保证书”,我的儿子替我写的,交到公司。由于自己思想不坚定,给法抹了黑,自己犯了大罪。以上所作所为声明作废。自己要精进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老师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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