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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焦典香 今年3月,我由于学法不深,悟性低,有怕心的执著,在当地派出所恶警压力面前,在我儿子替我写的“材料”上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配合了邪恶的安排,通过学法后,认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是错误的,内心深深痛悔。现严正声明我所说的和我儿子替我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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