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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范仲坪 我一九九九年五月得法。由于邪恶迫害时,我去镇政府说了一句公道话,被邪恶逼着抄写一个条子,就是:“不与法轮功接触”就放人。如再与法轮功接触或说公道话,罚款一万元。村干部代写的“保证书”,叫我在“保证书”上签名,我不签,是我丈夫签的。还有什么签字。回家后,泪水涟涟,认识到因我学法不深,与邪恶妥协是不对的。村干部叫我家关系破裂多年。自我学法后,刚刚重归于好的弟弟与我断绝关系,丈夫因怕,要我学会骂人。社会如此败坏使我更深刻认识到法轮功的伟大、光明,从此扎根法轮功修炼。邪恶给我们制造的压力,我从没动摇过,是多亏师尊教育了我,《明慧网》给我的帮助,使我一步一步提高,现在我积极参加正法,讲真相,来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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