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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红霞 因1999年我进京上访,被非法送至戒毒劳教所劳教二年。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精进,有很多执著心放不下,所以在劳教期间没有做到“以法为师”,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负作用。如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材料”等,作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能做,也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现我已彻底醒悟。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的有关给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所有材料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牢记师父的教诲,“以法为师”,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合格弟子。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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