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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龙贤俊 我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发现,把我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迫害。当时我的正念不足,有怕心、人心,没有抵制邪恶,在看守所被邪恶照了相,并按了手印,穿了囚服,出来时还签了字。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在迫害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全部作废。走好以后的路,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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