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欣尚
99年7.20后,我被叫到村委,在高压逼迫下,写下了所谓的“不学不炼”。严正声明:我所写下的所谓“不学不炼”统统作废。今后一定做一个坚定实修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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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2/172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