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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信、李应菊、李海静 一月二十日,我们三人在讲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拘留15天。在被非法拘留期间,由于正念不足,我们做了配合邪恶的错事,如:照相、按手印和签字等,现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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