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绍芳
2007年元月14日,我在本地讲真相中被坏人举报。在派出所里,我错误的配合邪恶签了字、按了手印。我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当时配合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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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3/172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