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冰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自己和丈夫替我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按过的手印、签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3/172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