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梅
我因为学法不扎实,曾经破坏了大法书籍,经过同修的帮助我悟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现在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决心改正,从新回到修大法的路上来,跟师父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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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4/173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