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翠珠
2007年9月9日,因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在恶警不择手段的残酷迫害下,被逼写了“悔过书”,在此声明作废。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4/173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