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刚
我是1996年得法的。99年7.20以后,在邪党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郑重声明:我配合邪恶的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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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4/173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