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英堂
九九年七二零后,在邪党公安的非法迫害下,违心写了所谓的“保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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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5/173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