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芬英、陶小芬、钱建云
在洗脑班、劳教所,所写的一切“三书”等东西全部作废。坚决跟随师父修正法,认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5/173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