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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魏秀明

    我是96年得法的,7.20前后,由于怕心,我曾烧毁过师父的法像,并在邪党到家搜查时,交出过一本《转法轮》。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恶警突然将我从单位绑架,押到公安分局,后又将我非法判刑入狱。在此期间,恶警诱骗生性懦弱、难舍亲情的我,使我糊里糊涂的写下了“悔过书”,接着又被安排上电视接受采访,给其他学员洗脑。这都是由于我平日不重视学法,对法不够坚定所致。看了师父《在洛杉矶法会上的讲法》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荒废了七、八年的时间。我才认识到,我的行为是配合了邪恶,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我真是愧对师尊的苦度、愧对大法的庄严和神圣。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努力精進,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坚修大法,跟师尊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6/17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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