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丽娜
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毁过师父法像。到教养院看同修时,踏过师父的法像。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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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7/173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