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春龙
我曾经在乡派出所写过"保证不上访"的保证书.由于当时悟法不深.现在深感后悔.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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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3/9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