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正香
二零零五年二月,在市场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邪恶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期间,必须有家人签字担保,就这样家人签了字。声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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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8/173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