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萍
没能坚持学法、炼功,在邪恶迫害大法时怕心严重,烧毁师父的法像,做出了对师父大不敬的事。郑重声明: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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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8/173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