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琼
由于自己心性低,学法差,被邪恶非法抓去,违心的写了“四书”,这是破坏大法的犯罪行为。现严正声明:以前写的“四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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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8/173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