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彩云
我以前因认识不清,做了扔大法经文一事,表示深深痛悔,特在此严正声明:对我所做的一切作废。今后谨遵师尊教诲,做好三件事,决心修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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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8/173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