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宪芳
我在怕心的作用下,烧了《江泽民其人》的书和《明慧周刊》。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29/173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