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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梁子文

    一九九九年,共产恶党迫害法轮功初期,我得法才几个月,我妻子比我得法时间长。有一天我们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市公安局配合当地派出所半夜到我家抄家,他们没有找到大法材料,就借口把我抓到当地派出所。第二天,他们向我要五百元钱,并让我写看管我夫人不准炼功的“保证”。当时,我学法不深,认识不高,所以就写了。现在,通过不断的学法修炼,我才真正的认识到当初写这句话就是配合了邪恶,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向内找,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决不辜负师父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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