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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淑芬

    共产恶党迫害大法初期,有一次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半夜到我家来抄家,并无理的把我丈夫扣押去。他们让我写“不炼功”的字条,说如果有书必须烧了。当时我怕心非常严重,就按它们说的,写了一个字条说“没炼”,把书也烧了。事后,我后悔极了。这几年,通过不断的学法,加上看明慧材料,我才真正的认识到以前做的这件事情真是大错特错,后悔至极。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作废。绝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今后一定要学好法,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决不辜负师父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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