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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景轩 七二零后,单位代我写了“保证书”,由于思想不够坚定,我没有坚决制止,并默认了“保证书”,认为可以使单位过关,承认了旧势力的迫害。郑重声明:单位代写的“保证书”或其它材料一律作废。坚决跟着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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