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雪珍
我在看守所被邪恶迫害时,由于怕心,认同邪恶写的“一定不到外面炼功”,还有去北京的经过情况,并签了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