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风云
九九年片警到家来问炼不炼法轮功了,我没回答,后来让我签字,我就签了名字,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