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记群
我以前给邪恶盖过手印,做错了。现在我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现在我要加倍的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