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晓海
九九年七二零后,院校领导让写过“保证书”,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坚修大法,随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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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1/173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