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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爱春 我在九七年有幸得法,从此受益匪浅,思想得到了净化,身体真是达到了一身轻的状态。零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因证实大法,遭到了迫害,邪恶逼我写“保证”,我向邪恶写了“保证”。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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