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琴
我是1998年得法,受益非浅。99年7.20后,公社警察到家去问“炼不炼了”,当时由于怕心,就说“不炼了”。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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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2/173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