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慧民
在监狱时,在怕心下,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不炼功保证”,还录了象。声明: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2/173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