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美君
2005~2006年间,公安恶警曾到我家追要大法材料,我在恶警谈话笔录上签了名,表示“没时间再炼功了”。在此严正声明: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随师父,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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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3/173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