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洪学
以前撕过、烧过大法书,骂过法轮大法、对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新做一名法轮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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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3/173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