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文英
由于受恶党的欺骗,在单位人人过关时,我写过对大法不敬的话。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严正声明:我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4/17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