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华、李秀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邪党迫害高压下,违心说“以后不炼了”,自己非常后悔,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4/17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