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冬梅、王敬康
以前迫于邪恶的压力,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之类的东西,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4/17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