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伟
以前迫于邪恶势力写了“不炼功”的书面材料,声明作废。我以后要继续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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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4/17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