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红波、李红玲、李兴志、何淑芹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屈于恶党的高压,所签及代家人、同修所签的一切书面材料,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3/4/17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