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德霞 二零零七年六月,我与另一名同修讲真相、发资料,被恶人举报,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迫害十五天后,押送往劳教所继续迫害。经体检劳教所拒收,将我拉回国保大队,警察问我“还炼不炼了”,由于怕心,我违心的说:“不炼了,不给你们(警察)找麻烦了。”孩子怕我继续被迫害,就替我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2月27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